新知消息 News

  • 2016-06-05
    林懿萱、林誠夏/文

    台灣創用CC 計畫協助進行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4.0 繁體中文翻譯,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進入了為期約一個月的公眾評論期 (public comments period)。此次 CC-4.0 的繁體中文翻譯,並不設限以臺灣一地的創作人與使用者為預設採用族群,而是著眼讓全球各地的繁體中文使用者,有相關需求時都可以自主採用,故如香港、北美,或其他有機會使用繁體中文文本來釋出或使用作品的朋友,亦非常歡迎能夠提出您對翻譯的反饋與修正意見出來。

    Topics: 部落格
  • 2016-04-07
    原作:麥克.領思維爾 | 翻譯:莊庭瑞

    到 2016-03-15 這天為止,我們的朋友巴賽.卡爾塔畢在敘利亞已被囚禁了四年。眾多自由知識運動的參與者,用著自身所熟悉的協作、網絡、混用方法,訴求他的釋放。廣大的人權社群,如國際特赦組織,也一起攜手聲援。在去年十月,我們的訴求變得非常緊急,因為卡爾塔畢不知道被移送到何處,或有可能被軍事法庭秘密判決。因著他的消失,多項計畫隨即發動。其中包括以卡爾塔畢之前所量測的三維資料為基礎的一項古城再現計畫 #NEWPALMYRA [^1],以及兩本書的發行。《等候……》[^2] 由卡爾塔畢的妻子諾拉.卡芝.撒法地所撰寫。同時,近五十位朋友和資源共有的信念者編寫了《自由的代價:集體的探尋》[^3]。這些計畫的目的在於彰顯並延續巴賽的工作,並要求他的立即自由。

    這篇文稿,據我的瞭解將刊載在以目前型態發行的《創用 CC 電子報》的最後一期。Creative Commons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都有合作計畫,「台灣創用 CC 計畫」是幾個組織得最好、最有效用的團隊之一。我很榮幸能與計畫主持人莊庭瑞以及第一任的共同主持人陳舜伶共事,成為朋友。在此我也敦促大家,可以查閱他們在協作、策略、人權方面的論文[^4][^5]。

    在此轉換時刻,寫一篇類同評論《自由的代價》的稿件,應該還算合適。此書貢獻者眾多,其中許多曾參與台灣創用 CC 計畫過去十多年所發起的活動和計畫。這本書是個人、內省的創作,全然內生於知識共有運動之中,而這也是台灣創用 CC 計畫所處在的歷史情境。這書也掙扎著要去批評並拓展這些運動的視野,但同時彰顯這些運動為實現一個良善未來的努力、代價、以及其重要性。

    《自由的代價》一書的發想,早在於 2010 年一月。那時我參與了《協作未來》[^6] 一書的衝刺書寫,我記得那時候亞當.海德談到走向開放的痛苦。他是「自由開源軟體手冊」以及「衝刺書寫」兩項計畫的發起人。《自由的代價》也是以衝刺書寫的方式完成,只不過文章來自世界各地。(譯註:衝刺書寫意指聚集一群人,在短時間內把一本書寫出來,譯自英文 book sprint 一詞。)

    海德的〈為何我拒絕了私有財產化的自我〉是書中的一章。文中他論述,將被私有財產化的生活,層層剝離的痛苦。有些諷刺的是,海德是在考慮是否將 Book Sprints 一詞去註冊為商標,是否將其覆上私有財產紋理的當下,質問了自己:這代價究竟為何?醒悟之後,他拒絕提出商標申請。

    衝刺書寫一開始是用來編寫自由軟體的使用手冊[^7]。近年來,這方法同被用來產出具理念性質(《協作未來》是首例)或是特殊題材但可被近用的圖書,例如《原油契約入門》[^8] 以及《讀懂礦產契約》[^9]。一群人聚首最多五天,協力之下經常能產出有著獨特集體聲音的圖書。

    集體的聲音並未出現在《自由的代價》。雖然是在一次實體聚會中撰寫了這書的部份(並完成全書的編輯),但實質上出現於本書的文字並不是集體的聲音。主要是這書也徵集了非衝刺者的貢獻,於此我甚為鼓勵[^10]。各方的文稿讓這書有著更寬廣的範圍,像是不刻意編排的合輯,而不是如書名附標題所說的,集體的探索。集體的探索,或許尚待衝刺。

    Topics: CC專題
  • 2016-04-07
    Jedi / 文

    長期關注創用 CC 的朋友可能還記得在十年前,Creative Commons 與微軟合作釋出「Creative Commons Add-in for Microsoft Office」增益集套件[1](以下簡稱 CCOffice);世界變化不止,趨勢潮流起伏,典範斗轉星移,今日回首看看十年前的小工具,令人驚訝地體現出創用 CC 的眾多面向縮影。從這裡,讓我們憶起創用 CC 初衷,迎向眼前挑戰。

    Topics: 部落格
  • 2016-04-06
    編輯小組 / 文

    感謝您多年來對台灣創用CC計畫的支持與愛護,《創用CC電子報》正式發行至今已屆滿十年。在第120期,也是十週年最後一期電子報的發報時刻,我們準備了九個小問題,希望您能抽出 3~5 分鐘時間填寫,協助我們後續規劃出刊的方式,您的寶貴意見將是之後我們內容提供與品質提昇的依歸。

    開始填寫問卷
    Topics: 部落格
  • 2016-04-01
    編輯小組 / 文

    台灣創用CC計畫為進一步走向使用者群體,自2015年起與台灣相關自由開放社群合作後,今年度於三月起,公開徵求註冊於台灣的非營利的法人組織,一起進行創用 CC 授權在台灣的工作。這些工作可以包括創用 CC 授權的推廣講者的培訓與派任、公眾授權以及公眾領域相關資訊的整理提供、與使用者社群互動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台灣創用 CC 計劃網站的維護與增新,以及相關活動的辦理。

    目前我們已收到「開放文化基金會」(ocf.tw) 來信表達參與以上工作的興趣。

    Topics: 部落格
  • 2016-03-04
    王春燕 / 文

    在 2016 年到來之際,Creative Commons(下文採用其簡稱 CC)發佈了其 2016-2020 組織策略(註一)。該文件談到了 CC 之於現行著作權的意義 - 為著作權限制提供了一種放氣閥, 為願意分享其作品的人們提供了一種優雅的解決方案(elegant solution,註二)。儘管如此,CC 強調,其所提供的解決之道沒有也永遠不會取代具意義的著作權改革。CC 解決之道與著作權改革關聯緊密, 前者為後者的實現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與準備。對於未來 5 年 CC 預期達致的目標與收穫的成果,上述文件將涉及著作權改革的努力列入其中,希望能夠舉全球各地 CC 合作網絡之力,推動著作權的改革。 這也將是 CC 及其在全球各個司法管轄區的專案團隊在未來幾年裡需要關注的課題,故此,本短文擬以此為題,略作討論。

    著作權的宗旨為激勵創新,正如上述文件指出的,「如今的著作權保護未能回應網路和技術創新帶來的令所有人都可以成為創作者與出版者的變化」,現行的著作權保護機制來源於已經遠去的世紀, 在業已過時的著作權框架裡,大多數于我們的現實生活深具意義的方面,如創造、創新、隱私、商業模式等均未有實現。因此,目前所做的對著作權法的小打小鬧的修改對上述問題的解決可以說是於事無補。

    Topics: CC專題
  • 2016-03-04
    莊庭瑞 / 文

    創用 CC 授權條款於 2003 年由中央研究院引介到台灣。十數年來,先後分別受到資訊科學研究所、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的支持,與政府、民間各界合作,協力在台灣推展創用 CC 授權條款的使用,提昇對公眾領域的認識與保護。去年起,為了因應來自各方的演講邀約,以及進一步走向使用者群體,本計畫與「開放文化基金會」就公眾授權相關的學習資源、講者培訓與活動辦理等方面,進行合作。這部份的工作紀錄與成果,已在網站 open.creativecommons.tw 上面呈現。

    今年我們想延續這樣的方向與形式,公開徵求註冊於台灣的非營利的法人組織,一起進行創用 CC 授權在台灣的工作。這些工作可以包括 CC 授權的推廣講者的培訓與派任、公眾授權以及公眾領域相關資訊的整理提供、與使用者社群互動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台灣創用 CC 計劃網站的維護與增新,以及相關活動的辦理。
     

    Topics: 部落格
  • 2016-03-03
    林誠夏/文

    「相同方式分享」要求該素材的使用者:「你是用什麼條件得到原素材的授權,在你依原素材新創作品之後,該新創作品也必須依完全一樣的授權條件,來進行後續的分享。」這樣的概念經闡釋後,多數的朋友都能進一步理解,但實務應用上的困難處在於:什麼狀態叫作依原素材新創作品?單純把不同的素材放在一起展示,算是新創作品嗎?在一個簡報檔案穿插 CC BY-SA 授權的圖片,算是新創作品嗎?漸漸的,我們發現,既然創用CC 相同方式分享元素,會在新創作品時發揮其拘束力,那麼究竟什麼狀態會被認為新創了一個衍生作品,就是相同方式分享元素在實踐上,最容易引發爭議和討論的地方。

    Topics: 部落格
  • 2016-03-02
    318學運史料徵集小組 / 文

    每一個時代都具有共同經歷過的歷史事件,2014年的318公民運動(太陽花事件)亦是一個相當著名的當代事件記錄,在這個事件上,每個人所扮演到的角色、所經歷到過程、感受到的溫度,都不盡相同,所幸318公民運動有相當多的數位媒材保存於現今的線上數位媒體,做為公民社會追求民主歷史記錄的公共財。

    而中央研究院跨所合作,亦於2014年下半年,將這些於立院及週邊的實體文物,包含現場直播的影音檔,經同眾人的協助,於2015年滿一週年的時候,公開於「318公民運動文物紀錄典藏庫」(http://public.318.io)讓不管是身為研究歷史事件的學者、一般大眾都能有所追朔、重溫當時的場景。

    然而,每個人所經歷的視角不同,當時的事件有太多不同的角色及組織的參與,成員包羅萬象,有老師、研究學者、學生、上班族、立委、賤民解放區,甚至是母親、警察。每一個人的背景、訴求及經歷都不見得相同,318公民運動是一個沒有人可以「完整描述」的行動,即使是運動的「核心人物」也無法全面掌握此一運動的全貌。因此,該如何能集眾人的觀察、經歷來拼湊整個歷史事件,來講述一個無法完整描述的運動呢?[註1]

    Topics: 部落格
  • 2016-03-01
    林懿萱 / 編譯

    網頁瀏覽器開發者公司 Mozilla,電子前鋒基金會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以及 Creative Commons 及其他領域的專家,包括代表網路使用者、顧客、創新企業、文化機構及學者的利益相關人 (stateholders),於2016年2月22日發表了「布魯塞爾貿易和網際網路宣言」(Brussels Declaration on Trade and the Internet)(註一)。Mozilla、EFF 和 Creative Commons 呼籲全球貿易協議的議定過程應更公開透明。

    布魯塞爾貿易和網際網路宣言發佈的時間,與在布魯塞爾展開第12回合談判的「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伙伴協議」(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TTIP),恰巧為同一天。前述網路組織指出,利益只有透過有效用的公眾參與過程才能達到,而最近的貿判,像是TTIP,缺乏這樣的過程。這些網路組織認為,TTIP是在封閉、不透明、不被課責的氛圍中被協商出來的,並且排除對談判者有用的許多利益相關人的專家意見。數位及網路世界尤其因此受到傷害。

    Topics: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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